5月3日,網友“百姓關註2014”在天涯論壇上爆料,稱貴州赤水市國稅局局長借兒子婚宴斂財:“4月7日,貴州省赤水市國稅局長為兒子舉辦婚禮,在當地一豪華船上設宴70桌,並設台安排兩人記賬、兩人收禮金,藉機斂財數十萬元。當日不少企業人員親臨現場表達‘心意’,引發當地群眾關註熱議。”
  從網帖圖片看,婚禮現場至少有4人負責禮金登記與數錢,婚宴地點設在一個較豪華的宴會廳,現場用大屏幕播放著新人的照片。
  網帖並未指出國稅局局長的姓名。經查,赤水市國稅局局長、黨組書記為任昭平。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一章第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准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藉機斂財。貴州省國家稅務局網站顯示,《稅務人員的15個不准——關於稅務人員廉潔自律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為“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以及工作調動、過生日、遷新居等機會大操大辦,揮霍浪費,或藉機斂財”。
  記者試圖與任昭平取得聯繫,但其辦公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記者撥打了數個赤水市國稅局的辦公電話,包括局長、副局長在內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此後,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繫了貴州省國稅局。省國稅局負責輿情的一位黃姓主任並未否認涉事者為任昭平,他告訴記者,省國稅局也註意到了該網帖,並聯繫了遵義市國稅局,目前遵義市國稅局正組織人員進行調查。
  黃主任表示,遵義市國稅局紀檢組長已於5月4日上午9點趕赴赤水市國稅局,就網上爆料內容對相關局長展開調查。調查內容涉及該局長是否為子女操辦婚宴、宴請範圍與規模、收受禮金禮品情況。
  該婚宴舉辦時間為4月7日,星期一。黃主任稱,按照貴州的風俗,婚宴都是晚上六七點開始,4月7日是工作日,該局長是在下班後去參加兒子婚禮的:“男方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所以婚禮是由女方負責操辦的,宴請的也多是女方的親友。男方只有父母和個別親屬參加,同事和朋友均未出席。”
  黃主任進一步表示,從目前的調查結果看,婚宴的實際情況與網帖內容有很大出入:“實際上並沒有企業人員參加婚禮,婚宴也沒有在豪華游船上進行,而是在普通建築物里舉辦。只宴請了30桌,不像網帖中所稱的70桌。禮金只有4萬多元,都是女方親友給的。”
  他還稱,據調查,該局長曾於3月24日將兒子的婚宴情況上報上級部門,並填寫了《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婚喪嫁娶)登記表》,赤水市紀委監察局簽署了意見,並加蓋了公章。
  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推行,公務員大辦婚宴的情況也多次受到通報處理。2014年4月,因給兒子在皇冠假日酒店舉辦婚宴時申報設宴10桌,實際設宴28桌,並收受禮金9.36萬元,廣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副局長楊智被免職。今年年初,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教育局原正科級幹部李進安因被指為兒子超標辦婚禮,被免職。
  目前各地相繼出台規定,試圖規範公務員的婚宴行為。2013年,湖南曾出台號稱“最嚴限宴令”的《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規定公務人員婚宴最多不能超過30桌。
  今年2月,貴州省貴陽市也出台了《關於貴陽市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婚喪喜慶事宜“四嚴禁、一嚴格”》的通知,規定貴陽市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婚喪喜慶事宜“四嚴禁、一嚴格”,嚴禁大辦婚喪事宜或者藉機斂財。
  通知還規定:“嫁娶雙方同城合辦婚宴不得超過30桌(300人),單方辦理婚宴或喪事不得超過15桌(150人),不准採用變通方式超過規定桌數和人數。”
  黃主任表示,目前關於赤水市國稅局局長大辦婚宴的調查還在進行中,具體的情況還需要等最終的調查結論。  (原標題:貴州赤水國稅局長被指借婚宴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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